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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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477/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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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7-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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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50 II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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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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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委任 / 總統;主席;局長;司長;院長 / 定期委任 / 文化局 / 負擔 / 本身預算 / 2017 / 2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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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文化局局長。(謝慶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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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21136-2113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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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九日起產生效力,為期一年。
以附件形式公佈委任理由及被委任人的學歷及專業簡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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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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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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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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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