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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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48/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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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5-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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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2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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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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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規章;條例 / 應用;使用 / 停車場;停車位 / 停泊;停車場 / 運載工具;車輛 / 收費;票價 / 支付;繳付 / 污水處理廠 / 公共泊車服務規章 / 公共服務 / 交通事務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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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核准《污水處理站多層停車場之使用及經營規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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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17-12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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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後第二個月之首日起生效。
廢止二零零五年五月二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一期第一組第166/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
本批示被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期第一組副刊第10/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所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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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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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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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