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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481/2015
  • 公佈日期
    2015-12-30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52 I 2S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司法警察局 / 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擬訂草案 / 公共工程 / 大廈 / 2011 / 2015 /
  • 摘要
    修改第369/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開支分段支付。(新華大廈裝修工程編制工程計劃)
  • 頁數
    第2073-2074頁
  • 註記
    盧梁建築工程設計顧問有限公司。
    修改二零一三年九月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七期第一組第295/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