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483/2009
  • 公佈日期
    2009-12-07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49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合同 / 勞務提供 / 造船 / 防火 / 2008 / 2011 /
  • 摘要
    許可修改第361/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
  • 頁數
    第1696頁
  • 註記
    華昌國際船舶有限公司。
    修改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三期第一組第二副刊第361/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
    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五期第一組第235/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