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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483/2017
  • 公佈日期
    2017-12-18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51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澳門土木工程實驗室 / 合同 / 勞務提供 / 測量工具;度量衡器具 / 污水處理廠 / 污水 / 新城填海區 / 修改 / 2017 / 2018 /
  • 摘要
    增加第105/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所述合同的整體費用,以及修改相關開支分段支付。(新城區污水處理廠地質勘測)
  • 頁數
    第1580-1581頁
  • 註記
    澳門土木工程實驗室。
    修改二零一七年五月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八期第一組第105/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
    本批示的分段支付被二零一九年六月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三期第二組第10052頁內財政局公布跨年度負擔明細清單所修改(其他類第56/201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