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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486/2015
  • 公佈日期
    2015-12-30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52 I 2S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合同 / 建築 / 公共工程 / 輕軌系統 / 輕軌 / 路氹城計劃 / 氹仔島 / 2012 / 2013 / 2014 / 2015 / 2016 / 2017 /
  • 摘要
    修改第222/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開支分段支付。(C360——輕軌一期路氹城段建造工程)
  • 頁數
    第2077-2078頁
  • 註記
    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生效。
    大陸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得寶國際有限公司/吳淦記建築有限公司合作經營。
    修改二零一二年八月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三期第一組第222/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第494/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本批示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