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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489/2009
公佈日期
2009-12-16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50 II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摘要
續任政府駐澳門新福利公共汽車有限公司的代表。
頁數
第15118頁
註記
相關法規
第13/92/M號法令,通過本地區官方董事及政府代表之法定制度--若干撤銷。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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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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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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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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