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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49/2000
  • 公佈日期
    2000-04-10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15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執業准照 / 財政局 / 會計員;會計師 / 會計師公司 / 專業證 /
  • 摘要
    修改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一日刊登於《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四期第一組之十一月一日第241/GM/99號批示第一款和第三款。
  • 頁數
    第262頁
  • 註記
    本批示立即生效。
    核准給予會計師及會計師公司的執業准照及專業證式樣,該式樣為本行政長官批示附件及其組成部分。
    刊登於二零零零年六月十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四期第一組第790頁內的更正書(第22/2000號),更正某些不正確之處。
    本批示被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八期第一組第20/2020號法律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