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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495/2017
  • 公佈日期
    2017-12-18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51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負擔 / 本身預算 / 澳門旅遊基金 / 合同 / 勞務提供 / 廣告;宣傳 / 旅遊 / 電視 / 無線電廣播;收音機;廣播電台 / 2017 /
  • 摘要
    許可訂立提供“二零一八年在「澳門廣播電視股份有限公司」電視及電台頻道宣傳澳門旅遊的服務”的合同。
  • 頁數
    第1589-1590頁
  • 註記
    澳門廣播電視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