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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496/2016
  • 公佈日期
    2016-12-28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52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 合同 / 建築 / 公共工程 / 公共部門之設施 / 民事保護;民防 / 2016 / 2017 /
  • 摘要
    許可執行“建設新民防行動中心工程”。
  • 頁數
    第3120-3121頁
  • 註記
    捷安護衛系統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期第一組第244/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