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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5/2005
公佈日期
2005-01-19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3 II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生效狀況
生效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常設基金
/
行政委員會
/
行政長官辦公室
/
組成
/
2005
/
摘要
撥予行政長官辦公室一常設基金。
頁數
第390頁
註記
本批示由二零零五年一月一日起開始生效。
相關法規
第30/98/M號法令,修改由給予公共部門之常設基金支付有關取得資產及勞務開支之財政制度 —— 若干廢止。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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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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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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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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