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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5/2010
  • 公佈日期
    2010-01-25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4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規章;條例 / 應用;使用 / 停車場;停車位 / 停泊;停車場 / 運載工具;車輛 / 收費;票價 / 支付;繳付 / 公共泊車服務規章 / 公共服務 / 交通事務局 /
  • 摘要
    修改第220/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三款。(華士古達嘉馬花園停車場之使用及經營規章)
  • 頁數
    第56-57頁
  • 註記
    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其效力追溯至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
    修改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五期第一組第220/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三款。
    本批示被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期第一組副刊第18/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