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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50/2010
  • 公佈日期
    2010-03-03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9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不生效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續任;續期;更新 / 委任 / 委員;理事 / 副總統;副主席;副院長;副局長 / 總秘書;秘書長 / 代表 / 兼任 / 法律改革諮詢委員會;法諮會 / 諮詢委員會 (CONSELHO CONSULTIVO);諮詢會 / 組成 / 2010 / 2011 / 2012 /
  • 摘要
    續任法律改革諮詢委員會成員、委任兩名成員,以及續任該委員會的秘書長。
  • 頁數
    第2491頁
  • 註記
    本批示所指成員及秘書長的任期由二零一零年四月七日起至二零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