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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50/2013
  • 公佈日期
    2013-03-25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13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存保基金 / 法人 / 行政自主;行政自治權 / 財政自治權 / 制度 / 會計 / 公共會計 / 自治實體 /
  • 摘要
    許可存款保障基金採用權責發生制會計制度。
  • 頁數
    第181頁
  • 註記
    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並自二零一二年七月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八期第一組第9/2012號法律《存款保障制度》生效之日起產生效力。
    根據二零一二年十月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一期第一組第24/2012號行政法規第十一條的規定,許可存款保障基金採用權責發生制會計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