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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50/2020
  • 公佈日期
    2020-02-27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8 I S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控制;管制;監督 / 傳染病 / 疾病 / 公共衛生 / 流行病 /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 / 娛樂設施 / 電影;電影院 / 劇場;戲院 / 舞廳 /
  • 摘要
    自二零二零年三月二日零時零分起,解除第27/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二)項所採取的特別措施。
  • 頁數
    第62頁
  • 註記
    本批示自二零二零年三月二日起生效。
    自二零二零年三月二日零時零分起,解除二零二零年二月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期第一組副刊第27/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二)項所採取的特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