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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506/2009
  • 公佈日期
    2009-12-18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50 II S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權限的轉授 / 權限授予 / 局長;司長;主任;董事;校長;院長;總監;館長 / 旅遊局 / 政府代表 / 合同 / 保養與維修 / 旅遊活動中心 /
  • 摘要
    將若干權力授予旅遊局局長,作為簽訂關於提供2010年旅遊活動中心機電設備的保養維修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頁數
    第15359頁
  • 註記
    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冠球水電工程。
  • 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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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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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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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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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份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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