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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51/2024
  • 公佈日期
    2024-03-27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13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續任;續期;更新 / 委任 / 委員;理事 / 監事會 / 澳門輕軌股份有限公司 / 股份有限公司 / 輕軌 / 公共資本企業 / 2024 / 2025 /
  • 摘要
    續任“澳門輕軌股份有限公司”的監事會成員。(鄭冠偉;梁美玲;馬健華)
  • 頁數
    第5124頁
  • 註記
    監事會成員的任期自二零二四年的股東會平常會議舉行翌日起至二零二五年的股東會平常會議之日止。
    第16/2023號法律公佈於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四期第一組內。
    “澳門輕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載於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三期第二組第15/2019號行政長官公告內,並經公佈於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期第二組的第1/2022號行政長官公告、二零二二年九月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六期第二組的第22/2022號行政長官公告及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八期第二組的第10/2024號行政長官公告作出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