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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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511/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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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7-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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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52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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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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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負擔 / 本身預算 / 文化基金 / 文化局 / 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出售;銷售 / 計劃;大綱;節目;方案 / 2018 / 2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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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許可訂立提供“文化局2018及2019年各項活動售票、澳門文化中心售票處及會籍管理服務”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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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64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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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廣星傳訊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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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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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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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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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