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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514/2016
  • 公佈日期
    2016-12-28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52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擬訂草案 / 氹仔島 / 2011 / 2012 / 2013 / 2016 /
  • 摘要
    修改第182/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開支分段支付。(氹仔松樹尾社區中心——編製工程計劃)
  • 頁數
    第3133頁
  • 註記
    Luís Sá Machado, Conceição Perry & Isabel Bragança——Arquitectos, Limitada。
    修改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期第一組第182/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