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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52/2021
  • 公佈日期
    2021-03-29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13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自由通行證 / 徽章;象徵 / 工作證;認別卡 ;證件 / 員工;勞工 / 退休人員證 (司法警察) / 退休人員 / 人員 / 退休 / 司法警察局 /
  • 摘要
    核准司法警察局標誌和證件的式樣。
  • 頁數
    第216頁
  • 註記
    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核准標誌和證件的式樣,該等式樣依序載於作為本批示組成部分的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及附件四內。
    廢止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九期第一組第281/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
    根據第281/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所簽發的各種證件維持有效,直至其有效期屆滿或換發本批示所載新版證件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