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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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52/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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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21-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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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3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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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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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自由通行證 / 徽章;象徵 / 工作證;認別卡 ;證件 / 員工;勞工 / 退休人員證 (司法警察) / 退休人員 / 人員 / 退休 / 司法警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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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核准司法警察局標誌和證件的式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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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21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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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核准標誌和證件的式樣,該等式樣依序載於作為本批示組成部分的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及附件四內。
廢止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九期第一組第281/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
根據第281/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所簽發的各種證件維持有效,直至其有效期屆滿或換發本批示所載新版證件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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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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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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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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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