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520/2009
-
公佈日期2009-12-23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51 II S
-
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權限授予 / 主任;主管;區長;警長;組長(小組) / 澳門駐歐盟經濟貿易辦事處 / 澳門特別行政區駐外辦事處 / 經濟貿易合作 / 布魯塞爾 / 歐盟 / 澳門特別行政區 / 2009 /
-
摘要將若干權限授予澳門駐布魯塞爾歐盟經濟貿易辦事處主任。(羅立文)
-
頁數第15466(11-13)頁
-
註記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產生效力。
-
相關法規-
-
已更改-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