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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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526/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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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6-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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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I 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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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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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調整;更新 / 費用;稅率;收費 / 運載工具;車輛 / 摩托車;電單車 / 機動車輛 / 重型車輛 / 公共泊車服務規章 / 規章;條例 / 公共服務 / 停車場;停車位 / 停泊;停車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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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調整經第35/2003號行政法規核准的《公共泊車服務規章》第四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移走和存放車輛的應繳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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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1-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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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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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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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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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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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