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534/2015
-
公佈日期2015-12-31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52 II S
-
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委任 / 續任;續期;更新 / 總統;主席;局長;司長;院長 / 委員;理事 / 評審委員會 / 環保節能基金 / 基金;資金 / 環境保護 / 能源儲存 / 2016 /
-
摘要續任環保與節能基金評審委員會成員。
-
頁數第25104頁
-
註記本批示自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成員的任期為一年。
-
已更改-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