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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54/2020
  • 公佈日期
    2020-03-09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10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規劃;計劃 / 財政資助 / 取得 / 設備 / 運載工具;車輛 / 廢物收集 / 廢物處理 / 回收業 / 最高限額度 / 行政委員會;行政管理委員會 / 環保節能基金 / 環境保護局;環保局 /
  • 摘要
    核准修改第32/2018號行政法規的附件及第六條第一款所指的資助上限。
  • 頁數
    第70-71頁
  • 註記
    本批示自二零二零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取代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七期第一組第32/2018號行政法規的附件。
    修改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七期第一組第32/2018號行政法規第六條第一款所指的資助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