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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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540/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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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6-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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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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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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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規章;條例 / 公共服務 / 郵政服務 / 速遞(快速郵遞) / 電子政府 / 期限;期間 / 郵政局 ; 郵電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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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修改經十一月二十九日第448/99/M號訓令核准的《特快專遞公共服務規章》第七條、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一條及第十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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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8-1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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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後滿三十日起生效。
修改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八期第一組第448/99/M號訓令第七條、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一條及第十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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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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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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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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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