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55/2012
- 公佈日期2012-03-26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3 I
- 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合同 / 承攬合同 / 公共工程 / 監獄 / 澳門監獄(澳門特區) / 2010 / 2011 / 2012 /
- 摘要修改第307/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開支分段支付。(許可訂立“澳門新監獄工程——第一期”的執行合同)
- 頁數第293-294頁
- 註記振華海灣工程有限公司。
修改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四期第一組第307/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
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五期第一組第246/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
- 已更改-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