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550/2009
  • 公佈日期
    2009-12-31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52 I S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公共工程 / 2009 / 2010 / 承攬合同 /
  • 摘要
    許可訂立“三盞燈圓形地社區活動中心——民政總署三盞燈服務中心室內裝修工程”的合同。
  • 頁數
    第1753頁
  • 註記
    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期第一組第205/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