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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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555/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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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7-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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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52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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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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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合同 / 承攬合同 / 建築 / 公共工程 / 基本建設;基礎建設 / 邊界 ; 國界 / 港珠澳大橋 / 橋樑 / 香港 / 珠海 / 澳門 / 2016 / 2017 / 2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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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許可對執行「港珠澳大橋澳門口岸管理區建造工程」負擔的分段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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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67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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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南光(集團)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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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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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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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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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