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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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558/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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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7-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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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52 I 2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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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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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負擔 / 本身預算 / 文化基金 / 合同 / 承攬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稽查;監督;監察 / 公共工程 / 擴大 / 碼頭 / 氹仔島 / 2018 / 2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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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許可訂立提供“氹仔新碼頭主體工程擴建——監察II延期VIII”服務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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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2547-254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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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PAL亞洲顧問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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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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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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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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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