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558/2017
  • 公佈日期
    2017-12-29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52 I 2S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負擔 / 本身預算 / 文化基金 / 合同 / 承攬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稽查;監督;監察 / 公共工程 / 擴大 / 碼頭 / 氹仔島 / 2018 / 2019 /
  • 摘要
    許可訂立提供“氹仔新碼頭主體工程擴建——監察II延期VIII”服務的合同。
  • 頁數
    第2547-2548頁
  • 註記
    PAL亞洲顧問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