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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56/2000
  • 公佈日期
    2000-04-17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16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旅遊局 / 移交大典統籌辦公室 / 澳門旅遊基金 / 取消;消滅;撤銷 / 政治行政過渡 / 運作 /
  • 摘要
    為一切法律效力起見,命令將移交大典統籌辦公室於撤消日尚未完全執行的權利、義務及合同,有關的法律地位轉由旅遊局承擔,而該辦公室的財產、設施和設備亦暫由該局負責管理。
  • 頁數
    第287頁
  • 註記
    本批示自公布之翌日生效,其效力追溯至二零零零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