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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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56/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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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0-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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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6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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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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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旅遊局 / 移交大典統籌辦公室 / 澳門旅遊基金 / 取消;消滅;撤銷 / 政治行政過渡 / 運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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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為一切法律效力起見,命令將移交大典統籌辦公室於撤消日尚未完全執行的權利、義務及合同,有關的法律地位轉由旅遊局承擔,而該辦公室的財產、設施和設備亦暫由該局負責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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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28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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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布之翌日生效,其效力追溯至二零零零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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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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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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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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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