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566/2009
  • 公佈日期
    2010-01-13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2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續任;續期;更新 / 委任 / 主任;主管;區長;警長;組長(小組) / 定期委任 / 兼任 / 中國澳門駐葡萄牙經濟貿易辦事處 / 澳門駐歐盟經濟貿易辦事處 / 澳門駐世界貿易組織經濟貿易辦事處 / 澳門特別行政區駐外辦事處 / 葡萄牙 / 歐盟 / 世界貿易組織 / 2010 / 2011 /
  • 摘要
    將一名工程師以定期委任方式擔任澳門駐里斯本經濟貿易辦事處主任的職務續期,並兼任澳門駐布魯塞爾歐盟經濟貿易辦事處主任和澳門駐世界貿易組織經濟貿易辦事處主任的職務。 (羅立文)
  • 頁數
    第398頁
  • 註記
  • 相關法規
    -
  • 已更改
    -
  • 廢止
    -
  • 不生效
    -
  • 部份不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