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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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56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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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0-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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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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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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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委任 / 續任;續期;更新 / 行政管理機關成員;管理人;董事;局長;委員 / 董事會;董事局;行政委員會;管理委員會;行政管理委員會 / 民政總署 / 2010 / 2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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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將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成員的委任續期。(關施敏、伍秉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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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39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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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起續期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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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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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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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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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