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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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57/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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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5-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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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1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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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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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知識產權 / 專利證 / 徽記 / 銷售商標 / 費用;稅率;收費 / 費用表;收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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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訂定《工業產權法律制度》所規定行為的應繳納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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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319-3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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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廢止二零零零年六月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三期第一組第87/2000號行政長官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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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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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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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