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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59/2015
  • 公佈日期
    2015-04-08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14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部份生效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代替 / 規範;規定;規條 / 氣體 / 機動車輛 / 運載工具;車輛 / 發動機 / 公路車輛 / 要件 / 燃料:石油 / 環境保護 /
  • 摘要
    修改第41/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附件的表一及表二。(新輕型汽車的環保排放標準)
  • 頁數
    第131-133頁
  • 註記
    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一二年三月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期第一組第41/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附件的表一及表二由本批示附表取代。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七期第一組第256/2018號行政長官批示的附件表二取代本批示附件表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