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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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59/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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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5-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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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4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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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部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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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代替 / 規範;規定;規條 / 氣體 / 機動車輛 / 運載工具;車輛 / 發動機 / 公路車輛 / 要件 / 燃料:石油 / 環境保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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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修改第41/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附件的表一及表二。(新輕型汽車的環保排放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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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31-13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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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一二年三月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期第一組第41/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附件的表一及表二由本批示附表取代。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七期第一組第256/2018號行政長官批示的附件表二取代本批示附件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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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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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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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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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