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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60/2012
  • 公佈日期
    2012-04-02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14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計劃;大綱;節目;方案 / 顧問 / 氹仔島 / 2010 / 2011 / 2012 /
  • 摘要
    修改第264/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開支分段支付。(許可訂立提供“新城E1區暨氹仔北海濱城市設計顧問技術”服務的合同)
  • 頁數
    第304頁
  • 註記
    修改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八期第一組第264/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