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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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60/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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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21-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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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5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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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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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計劃;大綱;節目;方案 / 醫療券 / 電子文件 / 衛生護理;醫療服務 / 永久性居民 / 居民身份證(澳門特區) / 期限;期間 / 醫療補貼計劃輔助中心 / 衛生局 / 2021 / 2022 / 2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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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二零二一年度電子醫療券的執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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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23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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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五期第一組第11/2021號行政法規生效之日起生效。
電子醫療券的有效期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且不得重新轉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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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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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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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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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