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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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64/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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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1-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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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4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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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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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出入本地區 / 在本地區逗留 / 印刷品;印件;印刷單頁;表格 / 電子政府 /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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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訂定經第88/2003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的第5/2003號行政法規《入境、逗留及居留許可規章》所定格式一、三、四、五、六及九的表格,得透過保安部隊官方網頁以電子載體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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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07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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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本批示被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五期第一組第38/2021號行政法規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