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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64/2024
  • 公佈日期
    2024-04-15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16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免除;豁免 / 無線電網絡 / 認可;確認 / 應用;使用 / 設備 / 無線電通訊服務行政管理制度 / 電訊 / 郵電局 /
  • 摘要
    修改第198/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規定的第1.8類別和第1.10類別的低功率及短距離無線電通訊設備。
  • 頁數
    第951-952頁
  • 註記
    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修改二零一四年七月十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八期第一組第198/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規定的第1.8類別和第1.10類別的低功率及短距離無線電通訊設備。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第468/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及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三期第一組第370/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第198/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18/83/M號法令公佈於一九八三年三月十二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十一期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