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65/2002
  • 公佈日期
    2002-03-27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13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不生效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續任;續期;更新 / 委任 / 局長;司長;主任;董事;校長;院長;總監;館長 / 委員;理事 / 顧問 / 兼任 / 教學委員會 / 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 / 司長辦公室(澳門特區) / 行政法務司司長 / 法務局 / 行政法院(澳門) / 2002 / 2003 /
  • 摘要
    委任以兼任方式擔任的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主任,批准續任該中心常設成員及任命該中心教學委員會常設成員。
  • 頁數
    第1310頁
  • 註記
    本批示自二零零二年四月三日起產生效力。
  • 相關法規
    -
  • 已更改
    -
  • 廢止
    -
  • 不生效
    -
  • 部份不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