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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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65/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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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2-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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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3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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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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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續任;續期;更新 / 委任 / 局長;司長;主任;董事;校長;院長;總監;館長 / 委員;理事 / 顧問 / 兼任 / 教學委員會 / 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 / 組成 / 司長辦公室(澳門特區) / 行政法務司司長 / 法務局 / 行政法院(澳門) / 2002 / 2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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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委任以兼任方式擔任的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主任,批准續任該中心常設成員及任命該中心教學委員會常設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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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31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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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二零零二年四月三日起產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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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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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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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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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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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