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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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65/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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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1-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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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4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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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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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澳門大學 / 橫琴島 / 合同 / 承攬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建築 / 公共工程 / 稽查;監督;監察 / 2011 / 2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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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許可訂立提供“橫琴島澳門大學新校區 — 標誌性建築物建造工程 — 監察”服務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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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07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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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新域城市規劃暨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一期第一組第401/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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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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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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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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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