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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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66/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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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9-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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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9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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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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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期限;期間 / 項目組 / 法例草擬;修改 / 法律專家 / 法律改革辦公室(澳門特區) / 2009 / 2010 / 2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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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延長法律改革辦公室的存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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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536-53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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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二零零五年三月十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一期第一組第58/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設立的法律改革辦公室的存續期延長至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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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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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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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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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