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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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67/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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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9-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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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9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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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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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金融情報辦公室 / 項目組 / 財務學;金融學 / 資訊化 / 洗黑錢 / 人員聘用 / 個人勞動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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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修改第22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九款。(設立“金融情報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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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53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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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修改二零零六年八月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二期第一組第22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九款。
本批示被二零二四年一月十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期第一組第3/2024號行政法規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