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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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68/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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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2-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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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3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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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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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和記電話(澳門)有限公司 / 數碼通流動通訊(澳門)股份有限公司 / 期限;期間 / 電訊 / 流動電話;手提電話 / 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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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將公用地面流動電信服務的1/2001號及2/2001號臨時牌照的期限延長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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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39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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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即時生效。
將附於二零零一年三月十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一期第一組第48/2001號及第49/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的公用地面流動電信服務第1/2001號及第2/2001號臨時牌照的期限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