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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68/2018
  • 公佈日期
    2018-04-30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18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調整;更新 / 書簿津貼制度 / 津貼 / 財政資助;財政支援 / 幼兒教育 / 小學教育 / 中學教育 / 私校教育 / 學生 / 教育暨青年局 /
  • 摘要
    調整第29/2009號行政法規第四條第一款所定的每一學校年度發給每名學生的書簿津貼金額。
  • 頁數
    第314頁
  • 註記
    本批示自二零一八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調整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七期第一組第70/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的每一學校年度發給每名學生的書簿津貼金額。
    二零一九年七月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七期第一組第107/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調整書簿津貼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