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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69/2003
  • 公佈日期
    2003-03-17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11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工作證;認別卡 ;證件 / 新聞局 / 新聞出版;新聞界 / 新聞記者 /
  • 摘要
    核准社會傳播人員工作證的式樣。
  • 頁數
    第352-353頁
  • 註記
    本批示自公佈之日起生效。
    默示廢止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一期第一組第6/1999號行政法規所核准的記者證式樣。
    本批示被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第二副刊第386/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