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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69/2021
  • 公佈日期
    2021-05-04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18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印刷品;印件 / 證書 / 法律制度 / 知識產權 / 報告書 / 專利證 / 徽記 / 銷售商標 / 註冊銷售商標 / 工業產權 / 經濟及科技發展局 /
  • 摘要
    關於《工業產權法律制度》專用印件式樣。
  • 頁數
    第419-470頁
  • 註記
    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工業產權法律制度》所規定的授予工業產權的申請表格及工業產權註冊證及證明書式樣,載於作為本批示組成部分的附件一至附件三十六。
    廢止二零零零年十月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二期第一組第202/2000號行政長官批示及二零二零年八月三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五期第一組第174/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第四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