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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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71/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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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8-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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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2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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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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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續任;續期;更新 / 委任 / 政府駐專營公司代表;政府代表 / 澳門國際機場專營公司 / 報酬 / 2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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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將政府駐澳門國際機場專營公司代表的委任續期。(陳穎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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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216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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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二零零八年三月三十日起產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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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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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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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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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