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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71/2009
  • 公佈日期
    2009-03-04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9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委任 / 續任;續期;更新 / 政府駐專營公司代表;政府代表 / 港澳飛翼船有限公司 / 報酬 / 深圳 / 2009 /
  • 摘要
    續任政府駐港澳飛翼船有限公司(澳門特別行政區與深圳經濟特區福永港之間海上客運)代表。(列偉)
  • 頁數
    第2432頁
  • 註記
    本批示自二零零九年四月一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