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77/2011
  • 公佈日期
    2011-04-20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16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追認;批准 / 金融情報辦公室 / 政府代表 / 諒解備忘錄 / 國際協議 / 預防犯罪 / 洗黑錢 / 恐怖主義行為 / 罪行;犯罪 / 葡萄牙 / 韓國(大韓民國、南韓) / 印度尼西亞 / 菲律賓 / 香港特別行政區 / 中華人民共和國 /
  • 摘要
    確認由金融情報辦公室主任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多個地區的情報組織簽署關於預防及遏止清洗黑錢犯罪及資助恐怖主義犯罪方面的互換資料的諒解備忘錄或合作協議。
  • 頁數
    第4071頁
  • 註記
    本批示自公佈之日起開始生效,其效力追溯至相關諒解備忘錄或合作協議的簽署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