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77/2016
-
公佈日期2016-03-21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2 I
-
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交通事務局 / 合同 / 公共工程 / 公共部門之設施 / 2015 / 2016 /
-
摘要修改第433/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開支分段支付。(交通事務局中華廣場三樓裝修工程)
-
頁數第265-266頁
-
註記華聯創基建築工程有限公司。
修改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第433/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
-
已更改-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